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2016年12月22日16时50分,被告郑某甲驾驶报废的平板大货车大货车系郑某乙、储某在旧车市场合伙购买,车辆无牌照、没有购买保险在岳西县黄尾镇境内与行人原告郑某丁发生碰撞,致原告郑某丁-,案经队认定,被告郑某甲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终结后,-向-,要求被告郑某甲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208457.05元
审理认为:本案肇事大货车系郑某乙、储某所有,该车辆系他们在旧车市场购买没有购车或其他的报废车辆,郑某乙、储某将车辆买回来以后经过改装用来运输挖掘机。在本案事故发生的前-,郑某丙因自家的平板大货车也是在旧车市场购买的报废车辆坏了,正在修理,故向储某借用平板大货车运送自家的挖掘机,借到车以后,郑某丙便将大货车交由其子郑某甲驾驶运送挖掘机。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注销车卖他人肇事后连带赔
案例
审理后认为,阿宏因-阿袁,构成对其生命健康权的-,应各自按-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交管部门出具的-认定书,阿宏对事故负全责,阿袁无责,且-辆没有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故阿袁家属的损失应由阿宏全部承担。
经认定,阿宏应赔偿阿袁-继承人的相关损失共计26万余元。由于阿宏已经支付2500元,因此阿宏实际还应赔偿25万余元。
经认定,阿宏应赔偿阿袁-继承人的相关损失共计26万余元。由于阿宏已经支付2500元,因此阿宏实际还应赔偿25万余元。此外,胡某作为-辆的登记-,在明知摩托车已强制注销不能转卖过户的情况下,将车辆卖给阿宏而导致车辆没有过户,其作为登记车主具有较大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从化一审判令阿宏赔偿25万余元给阿袁家属,胡某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官庭后表示,胡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后,可依照其与阿宏之间的协议,向阿宏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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