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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的方式很多,根据原理的不同可大体分为静电式除尘、液体除尘、滤袋除尘,现在应用较多的是滤袋除尘器和电除尘
我国对布袋除尘器需求-,除尘滤料,尤其是耐高温纤维滤料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共10章54条,可以分为一般性规定、各类标准作用定位及其管理要求、地方标准管理要求、标准实施评估及其他规定四个部分。
《办法》的章“总则”是部分,即一般性规定,共9条,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生态环境标准定义、标准分类和执行范围、发布形式和法律效力、职责分工、通用制定原则和基本程序、禁止性规定、标准实施要求。
《办法》的第二、三、四、五、六、七章是第二部分,即六类标准生态环境标准、生态环境风险-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监测标准、生态环境基础标准、生态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的作用定位及其管理要求,共29条,主要规定了六大类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目的、具体类型、制定原则、基本内容、实施方式等。
《办法》的第八章“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是第三部分,共9条,主要规定地方标准与-的关系、地方标准制定情形与指导性要求、备案要求、报备材料、备案信息公开等内容。
《办法》的第九、十两章是第四部分,即标准实施评估及其他规定,共7条,主要规定了开展生态环境标准实施评估的作用定位、评估周期和各类标准的实施评估原则;同时还规定了标准信息公开、标准解释等事项。
本次修订以提升环评制度的有效性为出发点,坚持问题导向,简化优化内容和技术要求,减轻企业负担,回归报告表本质,统筹考虑各项环评制度衔接要求。
一是分类管理,-指导。以生态影响为主的项目环境影响特点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差别较大,关注重点不同,本次将报告表格式分为污染影响类和生态影响类两大类,分别设计表格,明确了各自填写重点。同时,为提高可操作性,配套制定了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明确填报内容、细化操作要求。
二是-重点,体现与报告书区别。本次修订明确了专项设置原则,专项数量一般不超过两个,避免不-的专项评价。对于需要开展专项评价的要求按照导则进行评价,对于不需要开展专项的要素重点-生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取消了评价等级判定、模型预测、措施技术经济论证,简化了环境现状监测要求,原则上以引用现行有效监测数据为主。
三是与规划环评、排污许可、-衔接。与规划环评联动,充分利用规划环评成果、引用规划环评结论和现状评价数据。对以污染影响为主的建设项目,与排污许可衔接,主要环境影响和措施内容按照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填写,便于企业后续申请排污-。增加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检查清单”,为后续-提供明确、简单清晰的依据,-措施、执行标准,提升报告表实用性。
四是做好与现行管理要求的衔接。删除行业预审意见、社会环境简况、下一级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内容,将环境影响修改为与环评-平台信息挂钩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报告表封面保留建设单位盖章,删除编制单位及盖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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