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申请流程-来电咨询「合肥一高」
在申请人对-申请资料进行主动修改时有什么约束?《-法》第33条中规定,申请人可以对其-申请资料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资料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载的范围。换句-,申请人在对-申请资料进行主动修改时,需要遵守的大原则是: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记载的范围。除了修正-申请资料中存在的缺陷之外,申请人利用主动修改的机会可以做的事情还是很多的。
初步-阶段:受理成功的-申请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阶段主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的缺陷进行-,包括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相关范围,是否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等。公布阶段:初审合格之后-局会下发初审合格通知书,之后进入公布阶段。实质-阶段:发明-在公布之后而且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并已经生效的,就进入实质-程序。
工作对接机制。持续监测、认定该类申请行为,并及时向地方通报和转交该类申请行为相关信息,地方-部门加-政指导,要求-单位和个人以及代理机构主动撤回相关申请,对积极主动撤回的,可酌情从轻处置。-单位和个人以及代理机构拒不撤回又不提出申诉意见并提供充分据的,由地方-部门根据情节处理,并-将相关线索信息转市场-部门、公部门、信-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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