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请教律师一审承诺守信「多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各种经济活动中去,为了各自或共同的目的从事生产、经营、-、负债消费等活动,负债现象十分普遍,夫妻-问题也日益复杂多样。-是-在审理--中,常常有涉及-处理的问题,由于存在事实难以查清、法律规定不完全等原因,导致这一问题的处理成为--处理中的难点。所以有-从《-法》研究分析角度出发,对夫妻共同-的概念及法律特点进行探究,并提出一些解决此问题的对策。
夫妻共同-的内涵
-法第41条规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由此可知,夫妻共同-是指夫妻双方在-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根据该定义,夫妻共同-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须产生于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即双方结婚之日起至-时止的期间。但婚前为结婚后共同生活购置物品所负的-,应当为夫妻共同-。二是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符合上述条件,不论是以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名义所负的-,都属于共同-。反之,如果-不是发生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的,都不属共同-,而是夫妻一方的个人-。
夫妻共同-的例外情形。
1、一方-所借的-。一方-所借的-,由于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应当-的是,根据-规定,-的-不受法律保护。-,为-所明令禁止,d债属于--,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出借人明知举债人所借-用于个人-的,其-也同样不受法律保护。0高人民-《关于人民-审理借--的若干意见》第十一条规定:“出借人明知-人是为了进行-活动而-的,其借-关系不予以保护”。
2、-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另一方能够证明该-确为欠债人个人-。《-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人就-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人与-人明确约定为个人-,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该条规定了夫妻共同-的例外情形。一种是-人和-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并且这种约定本身可以得到证明;另一种是《-法》-9条第3款规定的”夫妻对-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律师免费咨询
我业聘请顾问律师的现状不容乐观,
绝大部分企业没有法律顾问,因而聘请法律顾问制度亟待进一步探索,尚需及企业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笔者期待大家行动起来,让更多企业认识到聘请顾问律师的重要性和-性,早日聘请法律顾问,同时顾问律师更应该忠于自己的神圣职责,为我国繁荣昌盛、人民安居乐业,为构建和谐社会而贡献力量!
联系时请说明是在云商网上看到的此信息,谢谢!
推荐关键词:临沂市法律咨询,山东临沂律师电话,临沂公司律师
本页网址:https://www.ynshangji.com/xw/24881183.html
声明提示:
本页信息(文字、图片等资源)由用户自行发布,若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迅速对信息进行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