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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租赁合同-律师网价格合理「广州合拓」

发布者: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3-8 






广州因---导致商户亏损,搬走后能---退---金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虽然---使商户的经营受到一定影响,但并不会直接导致合同解除。若租客擅自搬走,构成违约。---期间的租金法z院会酌情减免一半,广东省于2020年2月10日陆续复工,故2020年2月份及3月上半个月的租金可减免一半。但---金不能退了。



判z决书节选:

关于---金问题。《合同法》第六十条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根据合同第四条款“乙方须在当月的5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不得---,----,经甲方通知后,超过当月10日仍未交付当月租金,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金不予退还。”以及第十条“乙方违约导致协议终止,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没收乙方---的履约---金、预付租金作为-不予退还。”的约定,陈租客擅自搬离以及未按照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已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合同约定,---金不应退还,故陈租客主张退还履约---金不符合合同约定,本院不予支持。



广州张静律师在合同法律领域具有较高造诣,多年代理大量经济合同---类---,包括买卖合同,借z款合同,z房屋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储蓄合同,赠与合同,装修装饰合同等---。办案经验丰富,胜诉率高,收费优惠,欢迎咨询。




广州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不能办理营业执照能索赔吗?

  张静律师解答:如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原因在于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用途,而租赁合同又明确约定房屋需符合用途,且承租z人解除合同的原因也是不能办理营业执照,则出租z人才需承担违约责任。如下面这个---,虽然出租z人提供的房屋导致营业执照的办理---,但终承租z人还是办理了营业执照,其双方起争议的原因并非是营业执照的办理,而是租金的增加,终法z院驳回承租z人要求出租z人赔偿的诉请。



关于维某酒店主张郑房东赔偿因涉案房屋未能办理营业执照而导致的实际租金损失、工人工资损失、经营利润损失的反诉请求。《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出租z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z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根据上述《租赁合同》的约定,郑房东出租涉案房屋给维某酒店系用于开设酒店,并---涉案房屋可供维某酒店用于酒店住宿、办公、餐饮、小商品零售等用途。而涉案房屋的登记用途首层为商场、传达室及储藏室,2-9层为办公,与上述约定的用途不一致。其次,根据维某酒店提供的证据,维某酒店已向---提出临时改变使用功能的申请,目前未有证据证明其上述申请已获批准,且目前维某酒店已办理经营范围为商业服务业的营业执照。现有证据并未反映维某酒店在申请临时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后至本案诉z讼前,曾就涉案房屋未能办理经营酒店的相关证照一事向郑房东提出异议;而且,维某酒店此后亦办理了经营范围为商业服务业的营业执照,并将房屋用于公寓及餐饮经营至今。可见,即使维某酒店未能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涉案房屋,但维某酒店此后的行为亦表明其对涉案房屋不符合约定用途一事不持异议。故维某酒店上述反诉请求依据不足,法z院对此不予支持。







广州房屋租赁合同无效,能索赔遣散费和设备损失吗?

  张静律师解答:一般不支持。如下面这个---,法z院就认为承租z人自己未核实有无---,有过错,则遣散费自己承担。另外设备属于可移动物品,可再次利用,设备损失也不支持。



一审法z院认为:关于遣散费6万元及购买设施设备损失279600元,因邱租客对租赁合同的无效自身亦存在过错,故遣散费应由其自行承担。因购买的设施设备属于可移动物品,邱租客可搬走再次利用,故邱租客主张杨某赔偿该损失于法无据,法z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z院认为:关于遣散费,鉴于邱租客自身存在过错,且该损失并非必然发生,而设备损失费,因设备属于可移动物品,邱租客可搬走再次利用,故一审对其不予支持并无不当,予以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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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场重建---解除合同,承租z人能要求暂停履行租赁合同吗?

  张静律师解答:要看重建工程的工程量和工期长短,一般无法暂停履行,只能解除合同。因为要求暂停履行租赁合同,一是没有法律依据,二审恢复履行租赁合同的时间不确定。如下面这个---,法z院就认为只能解除合同。



法z院认定某大厦需要续建导致案涉租赁合同事实上已无法继续履行。在某某大厦续建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太某保健中心实际上是无---常使用案涉场地进行经营的,根据太某保健中心提出的意见,其对此予以---,但其主张在这种情况下亦不必然要解除租赁合同,双方可在某某大厦续建之后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对此,本院认为,太某保健中心的该项意见实际上要求暂时中止履行原租赁合同,但该项主张一是没有法律依据,二是缺乏事实基础,某某大厦的续建从现有相关规划批复来看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建设工期不确定,即双方中止履行的期间不确定,且续建之后某某大厦的规模、经营等实际情况均会发生---的变化,双方是否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约定的条件继续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太某保健中心要求不解除案涉租赁合同、待某某大厦续建后继续履行案涉租赁合同的主张缺乏依据,亦缺乏可行性,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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