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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商标有被撤销的风险?
01
连续三年不使用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随着商标意识的提高,我国的商标注册量近年来一直保持着较高态势增长,注册商标资源因而显得愈加---。如果整整三年之内并未使用该商标,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02
---商标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对违反该规定的新申请注册商标,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于已成功注册的商标,自其注册之日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均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如果是---,-不受五年的时间---,可---请求商标评审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
1.注册商标有效期多长时间?
十年
2、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多少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
注册商标应在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申请续展注册
3、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多少日 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4.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权的,应当向哪里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权的,应当向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在申请时可以要求优先权吗?
: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在申请时可以要求优先权吗?
a:《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优先权证明文件应载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优先权证明文件一般由展会主办方出具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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