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办理排污-承诺守信「科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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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管理暂行规定章
总则条 为规范排污---管理,根据《------环境保》《------水污染---法》《---------污染---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和《国1务院办1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1发〔2016〕81号,制定本规定。排污单位应当对提交的台账记录、监测数据和执行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接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检查。
第二条 排污---的申请、核发、实施、---等行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排污单位特指纳入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核发---收到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一依本规定不需要取得排污---的,应当即时告知排污单位不需要办理。二不属于本行政---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有核发权限的---。三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中与污染物排放相关的主要内容,应当由排污单位记载在该项目验收完成当年排污---年度执行报告中。---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四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当场或在五日内出具---告知单,告知排污单位需要改正的全部内容。可以当场改正的,应当允许排污单位当场改正。---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属于本行政---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或者排污单位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核发---应当在排污---管理信息平台上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排污许可申请的决定,同时向排污单位出具加盖本行政---1印1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单或不予受理告知单。
本办法第六十一条款规定的排污---规定的改正期限到期,排污单位完成改正任务或者提前完成改正任务的,可以向核发l部门申请变更排污---,核发l部门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章规定对排污---进行变更。
本办法第六十一条款规定的排污---规定的改正期限到期,排污单位仍不符合许可条件的,由核发l部门依据《---------污染---法》第九十九条或者《------水污染---法》第八十三条或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建议报有批准权的人民1政l府批准---停业、关闭,并按照本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注销排污---。我们为客户提供完善的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已成功为本土数百家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一站式管理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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