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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146条是关于遗产管理人的规定,系新增条文。遗产管理人的程序即遗产管理人争议解决程序作为民事诉讼中新嵌入的程序,目的就是希望通---院的------,确定利害关系人都能够接受的遗产管理人,从而通过遗产管理人尽职履责,妥善解决与继承相关的事宜,避免因---再启动民事诉讼,实现和谐的---传承。
1对已经产生的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包括对遗嘱的遗嘱执行人,或者继承人之间推选的遗产管理人,或者终局担任遗产管理人的门或者村民会。
2对迟迟不能产生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主要包括:没有遗嘱执行人,继承人推选不出遗产管理人,又不愿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的;继承人不放弃继承,又都不愿意担任遗产管理人的;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门或村民会不愿担任遗产管理人,或者不同门、村民会之间对担任遗产管理人有异议的。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从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开始的时间即为继承人取得物权的时间。那么,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研究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从继承开始的时间起算,可以产生多种法律关系。继承开始后,各继承人可以按-继承或遗嘱继承分割遗产,被继承人生前的到期---,继承人可以向---人主张权利;被继承人生前所负---,---人可以向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主张偿还。
《典》121条款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开始。据此,继承开始的时间应当以被继承人的时间为准。被继承人的既包括自然(生理),也包括宣告。被继承人自然的,的时间如何判断,一直存在争论,主要有脑说、---停搏说、脉搏停止说、脉搏停止且---停搏说、呼吸停止说等观点。在我国,一般是以呼吸、---、脉搏均告停止且瞳孔放大为自然的标准。如果自然人在医院的,应以证明上记载的时间为准。宣告,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满-期限,人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定程序和方式宣告其的法律制度。被宣告的人,其日期如何确定,根据《人院关于适用〈------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条第2款的规定,宣告的,根据《典》第48条规定确定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典》152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引起的转继承,区别于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前先于被继承人而发生的代位继承以及遗产分割后继承人而发生的单纯的继承。转继承的条件是:
(1)被转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
(2)被转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权及丧失继承权的情形;
(3)被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转移给转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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