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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废钢行业作为-简易征收范围或将废钢-退税比例由30%升至70%以上。目前,由于、二层企业收购废钢未取得-的抵扣凭证,导致-链条未能沿产业链传导。这不仅不符合-对”增值额“征税的基本原理,也背离了“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的发展规划纲要。第三、四层废旧回收企业的销项税税率为13%,而进项税额几乎为零,回收企业根据销售额13%全额--,本环节企业就承担了前面所有环节的税负,必然给企业经营带来了-负担。因此,应对废钢回收企业给予-优惠政策,如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建议新增-简易征收的范围,再生资源-税率从13%降至征收率3%,或者重新修订78号文,对废钢铁加工企业生产的钢铁炉料产品给予-即征即退70%以上的优惠政策。
经济性政策双轮驱动,废钢年消费量破亿
由于我国钢铁去产能影响,我国钢铁价格从 2016 年初开始上涨。国际钢价跟涨,带动铁矿 石价格不断攀高,铁水成本持续上涨,废钢炼钢经济性开始显现。在 2016 年 11 月份以前铁 水价格较废钢低 100-200 元/吨不等,国内钢材为节省成本大多添加铁水进行炼钢。2016 年 年底以来,铁水价格持续走高,废钢相对价格维持稳定,废钢炼钢的成本优势不断-。
废钢流向地条钢厂。据中钢协数据,2016 年我国总计利用废钢 1.6 亿吨,其中 5000~7000万吨流向地条钢企业。
为了保护环境、规范钢材行业市场运行,从 2016 年 7 月起-“地条钢”。在 2016 年10 月发布的《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 年)》中,明确提出了将关停 并拆除 400 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30 吨及以下炼钢转炉、30 吨及以下电炉等落后生产设 备,开始取缔中频炉炼钢产能,清出“地条钢”。根据《我国明确取缔“地条钢”时间 表》,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必须清除全部“地条钢”产能。
据-,从 2016 年 7 月以来已关停地条钢 700 家企业,目前相关企业已全部停 产、断水断电,并基本按照“四个”的要求完成了炉体、变压器等设施的拆除。其 中涉及地条钢产能 1.4 亿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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