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养殖场占用政策信息 北京京坤
养殖场占用政策养殖场占用政策
导读:在广大农村,一些村民为响应当地-“-攻坚”的号召发展畜禽养殖业,纷纷建起了养殖场,饲养母猪、仔猪或者蛋鸡、肉鸡等畜禽。但是,当养殖场在面临-时,却会遇到-方的种种折磨。他们往往通过各种理由和手段,降低对养殖户的补偿,从而减少-成本,逼迫养殖户搬迁。那么,养殖场-难道是法外之地吗?养殖户又享有哪些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呢?本文,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李顺华-为大家总结养殖场-中的那些你不可不知的-……
其一,以养殖场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属于建筑为由,不予补偿。
经营了十多年的养殖场,有-营业执照,养殖者本人甚至被评为养殖户。尽管如此,当养殖场被划入-范围后,-方却称养殖场用房未经-审批,未-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建筑,限期予以拆除,-则予以-,并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然而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的规定,养殖禽舍及养殖场内-的附属设施用地均属于设施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即其性质仍属于农用地。鉴于设施农用地可以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其性质不同于非农业的建设用地,相关建设无需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所以,以“无规划许可”名义拆除养殖场进而不予任何补偿是不-的,只是-方的幌子。
养殖场占用政策
集体土地使用证
集体土地是我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是农民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使用权证是发给个人或者-使用集体土地的企业、其他组织,使用人不是所有者,仅有使用权。
>;>;>;>;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县级对集体所有的-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因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需要,或因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和-事业的需要,经-批准,可以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但必须取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才行。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土地法》的规定,农村的宅基地审批权在县级,因此,只有经过县级-批准并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才能--房屋产权证。农村住房虽然使用的农村集体土地,但在只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批准的宅基地上建筑的房屋是占地,不能领到房屋产权证,在自留地、承包地里自建的房则更不能-到房屋产权证了。
农民如果想要流转土地,必须经过规定的-程序。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农民转让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注意事项?
如果要进行-的土地流转,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考察流转土地的人和土地使用的-性。包括是否改变土地性质、土地用途等。
其次,是要看承包人的-是否-,所签订的使用手续是否-,是否备案、获得批准。
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应当存在于每个人的心中,土地是农民兄弟离不开的,更是要遵纪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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