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普通的产品销售合同属于特许经营合同吗?
律师解答:不属于。是否属于特许经营合同,关键看是否将商标等给加盟商使用并要求统一的经营模式。如下面这个---,-要付吗咨询,只是普通的产品销售合同,法z院就认定不是特许经营合同。注意是否认定为特许经营合同,并不是只是案由的区别那么简单,特许经营合同,被特许人是有单方解除权的,开店前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解除合同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而普通的合同是没有这权利的,如签订合同后无故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判z决书节选:
法z院认为,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三条第z一款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可见,特许经营合同的-在于是否约定统一的经营模式。从本案所涉的《欧某产品销售合同》及相关证据来看,《欧某产品销售合同》主要约定的是欧某公司将其生产的产品销售给丘某在指z定区域销售,加盟---案例咨询,未明确约定由欧某公司将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许可给丘某使用,也没有约定采用统一的经营模式;另外,广州越秀区咨询,双方当事人也未主张本案所涉合同为特许经营合同。综上,因本案所涉合同缺乏特许经营合同所需的-因素,故本案并非特许经营合同---。
广州加盟开店后亏损还能以冷静期条款解除合同吗?
2015年10月,张某与某餐饮公司签订了《水饺合作书》,某公司许可张某在某市在统一经营的模式下从事经营和服务,某公司提供相关的项目培训、机器设备,张某支付技术转让费等相关费用。张某支付了相应款项,随后某餐饮公司向张某提供了相关的机器设备。同年11月,张某的店开始实际经营。2016年,张某由于没经验,店铺亏损,物料费能退吗咨询,其向法z院---,请求法z院依据冷静期条款解除其与某公司的合作合同,并判令某公司退还相关费用共计10万元。
法z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已经开始实际经营,不能再主张冷静期,因此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冷静期内单方解除权是《商业特许经营条例》赋予被特许人的一项-权利,因此即便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内约定冷静期条款,被特许人也---享有此权利,此时冷静期的期限应以被特许人是否实际掌握了经营资源为判断标准。本案中张某已经掌握某公司提供的机器设备、技术等资源并开始实际经营合作店铺,明显已经超过合理期限,不能再主张冷静期单方解除合同。为避免发生类似败诉,提出如下建议:
1、被特许人应当合理利用冷静期保护,合同签订后应当继续谨慎考察特许人的条件、---以及其他相关因素,发现问题在冷静期内及时主张解除合同,不能盲目接受、使用特许人提供的经营资源,以避免不-的损失。
2、冷静期内单方解除权是一种-权利,即使合同未做约定被特许人仍然享有此项权利,因此特许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与被特许人明确约定冷静期的期限,以避免对方单方解除权期限不确定造成不-的麻烦。
3、在合同未明确约定冷静期期限的情况下,特许人更应当及时按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相应经营资源,积极协助被特许人开展经营项目,否则可能导致冷静期一直存续,被特许人随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广州加盟商主张特许人提供的原材料质次价高法z院会支持吗?
律师解答:该主张很难证明,除非是同种品牌同一型号的官z方统一报价,否则市场上材料价格本就有高有低,法z院很难支持。
判决书节选:
原告另称被告供应的原材料价格高于市场价致使其经营困难。本院认为,原告未能举证证明其所称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及其所遭受的损失,且原告提供的证据中显示的商品价格并未明显超出相关产品的正常市场价格范围,不-构成原告对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产生误解并遭受损失,故原告诉称被告-供应原材料致其损失惨重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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