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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安徽双赢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时间:2021-12-11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买卖或者、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由---没收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情节---的,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营业执照。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自行拆解报废汽车的,由---没收所得,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明知或者应知是有问题、或者其他嫌疑的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未向---报告,擅自拆解、改装、拼装、---的,由有关------没收汽车、五大总成以及其他零配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由原审批发证部门分别吊销《资格认定书》、《特种行业---》、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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