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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权公证咨询询问报价 擅长房产继承-律师

发布者:广东合拓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2-3-12 






广州宅基地房已经被过户到某继承人名下,还能---继承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能了。如果其他继承人有证据证明是父母的宅基地房被过户,需先打行政---撤销现在的宅基地证,或先打确权---确认房屋归父母所有,然后才可以主张遗产继承与分割。



书节选:

冯母、曾三儿请求确认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号:花集建(99)字第0205143号所涉宅基地上房屋为冯母与被继承人曾父的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曾父所有的二分之一份额为遗产,并要求按照-继承方式确认继承份额。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被继承人时---的个人---财产。由于花集建(99)字第×号所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并非登记在被继承人曾父名下,而是于1999年登记确认为曾大儿,且各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曾父---二十多年来均未主张及变更登记的情况下,冯母、曾三儿以其对被继承人曾父的财产享有继承权为由要求确认其对涉案宅基地房的相应份额,依据不足,不予支持。冯母、曾三儿可以就涉案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先经过确权,再另行主张遗产继承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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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安置房所有权确认---中,能否---过户至自己名下?

  张静律师解答:如多套安置房的分割已经协商好,才能---过户至各人名下。如果还没有协商好,则只能---确认自己对全部安置房享有多少分之一的份额。如下面这个---,宅基地房是父母一起建的,后母亲---,然后该房屋被---。父亲将6套安置房都给了儿子,三个女儿---要求确认6套安置房自己都有十六分之一的产权。审理后认为宅基地房父母各占一半份额,父亲只能-自己那一半的份额,属于母亲那一半份额,应由配偶和子女平均分割,终支持了3个女儿的诉求。但因各产权人之间对无法分割尚未达成一致,故3个女儿没有---过户,只---了确认产权份额。



书节选:

本案中蔡1、蔡2、蔡3仅请求确认其对涉案争议的房屋享有的份额,没有请求对其所享有的份额由蔡4、蔡5名下过户至其三人名下。因此,本案仅确认蔡1、蔡2、蔡3涉案争议的房屋所享有的份额。关于过户的条件,需待六套房屋全部办理产权证,并确定其余各当事人应支付给办理产权证一方当事人除补偿款之外的垫付款项及费用具体数额的情况下,方可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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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未赡养父母的子女有权要求分割宅基地房吗?

  张静律师解答:根据具体情况,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如下面这个---,就不分。



对于园夏村夏祯祥街一巷12号房屋,根据广州市太和镇农业办公室存档资料《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申请登记基本信息表》以及《白云区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验收表》等材料,可以证明系樊某生前所---的财产,故樊某---后,樊某1及樊某2、樊某3作为其-继承人,各可继承1/3的份额。《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本案中,根据樊某2、樊某3的陈述以及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园夏村民会出具的证明、一审在该---调查时工作人员所陈述的情况,可以证实樊某1在其父亲瘫痪后至病逝期间,未能尽到为人子女的赡养义务,虽樊某1认为---作出上述证明及陈述系受到樊某2、樊某3多次---的影响,但其未提交相反证据予以,故一审对其抗辩意见不予采纳。综上,樊某1的行为违背了---孝顺父母的优良传统,故一审酌定对于该宅基地房屋不予分配给樊某1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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