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家庭咨询律师来电垂询「安徽可可」
别怕!这些“---条款”可能是无效的
很多用人单位利用自身的------,在劳动合同中设置了一些无效的“---条款”去---劳动者权利。实际上,很多“---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比较常见的有:企业可以---调整员工岗位、劳动报酬和工作地点,员工不得---,否则企业可以解雇、罚款;员工和企业未协商一致或员工有未完成的工作任务,不得离职,否则赔偿(签了服务期协议且接受了“专项培训”除外);员工违反合同约定或有xx行为,须支付企业n元赔偿(竞业---和服务期协议除外)。实际上,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是不能随意解雇劳动者的,除非有-理由。而劳动者也有自由辞职的权利,但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辞职,须提前30天通知(---期内提前3天通知)。
如何防范----?
我国律师有着较为严格的行业管理,同时,律师还受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行业规范、法律服务合同约束,我们必须保守客户-。一旦违约,律师损失的是一个长期合作伙伴、职业---乃至终生执业资格。此外,我们有竞业---条款:一个主办律师不能同时为两家有竞争关系的客户服务。一旦客户选定有实力的---和有能力的律师,这个风险可以得到---程度的降低。
为防止企业管理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离职后,又到其他用人单位或自己开办公司从事属于竞业---的业务,建议与他们约定保守-和与---相关的保密事项,同时签订竞业---条款,明确竞业---的范围、地域和期限,并在竞业---期限内给予补偿。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工作的,应支付加班工资。对由于工作性质、工作岗位的特点需要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建议及时申请劳动------审批,同时注意保留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以免在对加班事实发生争议时出现举证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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