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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新的---方式,用工单位在---期间将新员工转至---公司,然后以---的形式---,其目的是使用工单位在准确选才方面更具保障,免去了由于选拔和测试时产生的误差风险,有效降低了人事成本,形成有效激励机制,从而建立起更为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短期---
用工单位与劳务---机构共同约定一个时间段来聘用和落实被---的人才。
从法律人的视角来说,---办理,一点是劳务---关系中有趣的一点。因为劳务---关系下,用工单位和被---的劳动者之间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但是用工单位却可以对被---的员工进行管理,---服务,这在普通的劳务关系下,南开---,是很难实现的。
因为一旦涉及到用工管理,---公司---,就不可避免的认定提供劳动者和接收劳动的单位之间有了人身隶属性和财产性,进而很可能认定为双方之间是事实劳动关系,但是因为有了三方劳务---的关系在,所以为用工单位开了这个“---”,使得劳务---用工形式能发挥出相应的作用。
劳务---用工比例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用工数量,使用的被---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这里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劳动者人数之和。
重点提示:
1.计算劳务---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比如集团公司应按照所属的企业单独核算用工比例,不可以整个集团公司打包核算。
2.企业将其业务发包给其他单位,但承包单位的劳动者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使用企业的设施设备、按照企业的安排提供劳动,或者以企业的名义提供劳动,以及其他名为劳务外包实为劳务---的,其劳动者的人数纳入本企业的用工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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