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务分包是总承包合同的从合同,是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存在为前提要件的,没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就没有劳务分包合同。
2、劳务分包的内容是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因此劳务分包合同是包工不包料或者是包工包辅料的合同。
3、劳务分包的主体是有相应---的企业。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是建设---人,也可以是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4、劳务分包无须经发包人的同意。劳务分包仅存在于施工劳务的承发包之间,其内容的是施工劳务而非分部分项工程,安徽劳务---,劳务分包与发包人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总承包人或分包的承包人发包劳务,无须经过建设单位或总承包人的同意。而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的规定,---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
在实际操作中,在签订劳务外包合同和
1.合同名称上必须明确说明是劳务外包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2.明确合同的标的以及结算方式,合同的标的是“事”还是“人”,费用结算方式是工作量还是服务时间。
3.明确对劳动者的管理责任主体。劳务外包合同可以要求劳务承承包单位遵守发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以及规章制度;但是要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以及工作内容安排由承包单位自己负责。
劳务---合同中,用工单位要求劳务---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协议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应当约定---岗位和人员数量、---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明确劳务---单位应当将劳务---协议的内容告知被---劳动者。
4.约定税收财务处理。
在劳务外包合同中,说明劳务费用税收的处理,可以约定企业支付的费用是含税价,要求承包单位提供。
劳务---合同中说明,劳动者的工资税收由劳动者自己负担,与企业---费用的结算可以约定税收及处理。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企业劳务外包好是找法人实体作为承包单位,以减少风险。
风险:
外包单位不为外包人员---社会保险。外包单位作为外包人员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社会保险是其-义务,劳务---,又因社会保险涉及女员工生育报销、生育津贴的---,以及费用报销、保险待遇、养老等劳动者切身的利益,如果外包单位不---,那么劳动者既有要求补缴、赔偿、支付待遇的权利,还有以未---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防范措施:
1、因外包人员的工作地点在发包企业,为避免牵连发包企业,发包企业需---外包单位为外包人员---社会保险,要求外包单位提供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但如发包人与有---的企业签订的劳务承包合同在有效和手续健全的前提下,发包人不用承担上述风险和责任。
2、企业有---要求劳务承包人至少应当为聘请的人员参保保险。因为,劳务---单位,有很多劳务承包公司抗风险能力很低,出了-就-,---承担责任。但---人如从承包人处得不到赔偿,会想尽一切办法找发包人索赔,发包---多时候还是会赔一些的。因此,如员工参保保险的话,同样降低了发包方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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